城區下穿隧道保安服務工作要求及內容。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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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安服務要求:
(一)保安值勤時間為全天24小時不間斷。
(二)每座地下人行通道保安值勤安排為2班次/日,每班次配置2名保安人員。
二、 保安人員工作內容
(一) 維護地下人行通道內良好公共秩序;
(二) 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三) 確保地下人行通道設施完好,防止人為惡意破壞;
(四) 提示行人安全使用自動扶梯;
(五) 禁止電瓶車、自行車、三輪車、助力車等非機動車輛進入地下人行通道;
(六) 禁止流浪、乞討人員在地下人行通道內留宿及進行乞討行為;
(七) 禁止小商小販在地下人行通道內擺攤設點;
(八) 禁止攜帶腐蝕性、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地下人行通道;
(九) 禁止在地下人行通道內張貼小廣告及亂涂亂畫;
(十) 禁止在地下人行通道內大小便。
三、 保安人員工作要求
(一) 保安人員年齡18至45周歲,身體健康、形象氣質俱佳;
(二) 保安工作時間為24小時不間斷值勤。
(三) 每座地下人行通道值勤安排為2班次/日,每班次配置2名保安人員。
(四) 工作時態度和藹可親、謙和有禮,向行人告知地下人行通道禁止行為時需使用禮貌用語說明原因,避免引起行人的誤會與反感;
(五) 對勸解無效蠻橫無理及已造成損害性后果者,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并撥打110報警電話;
(六) 在設置有電梯、自動扶梯的地下人行通道(川大、體育館、華西附二院人行隧道),保安人員在自動扶梯運行時,需在自動扶梯處維持秩序,及時提示行人注意安全事項,避免意外情況發生;
(七) 發現老人、孕婦、殘疾人及攜帶重物者通過地下人行通道時,保安人員需提供必要幫助;
(八) 夜間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睡覺,需對地下人行通道內外設施進行巡視巡查,防止地下人行通道設施被盜及人為損壞情況發生。如發生被盜或人為損壞,需立即通知相關領導;
(九) 保安人員負責地下人行通道內各類設施(如燈具、電梯、卷簾門等)日常運行管理。發生緊急情況后,按規定第一時間內上報相關領導,并進行相應應急處置。
(十) 工作認真負責,仔細填寫保安值班日志,交接班時需詳細了解上一次值班情況,做好工作移交。
四、 突發事件的處理
(一) 遇火災時需立即使用滅火裝置撲救,如不能馬上撲滅需立即組織地下人行通道內人員疏散至隧道外安全區域,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并報告相關領導,在地下人行通道兩端入口設置警示標志嚴禁行人進入。
(二) 遇停電事故需立即組織地下人行通道內人員安全撤離隧道,并在地下人行通道入口處設置禁止通行標志,禁止行人進入地下人行通道。同時報告相關部門及領導。
(三) 遇下暴雨時需在地下人行通道入口樓梯上敷設防滑地毯,并在地下人行通道入口放置“小心濕滑”警示牌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四) 遇違法犯罪活動時需上前制止或撥打“110”報警,并報告相關部門和領導。
(五) 行人在地下人行通道內受傷時需立即報告相關部門及領導,并撥打“120”急救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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